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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监管制度---xx房地产顾问(广州)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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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监管制度 为保持物业环境优美,搞好绿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处绿化人员是物业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负责。 1、 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地面积,保证绿化率在 %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 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对较多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观赏。 3、 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剪叶、补、淋水,大棵的灌木要予以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 保持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 5、 劝阻和处罚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物业业户是本物业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管理物业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 1、 不得砍伐攀折花木、划树皮、摘花果、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或树木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在绿化地倒污水和垃圾杂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 2、 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3、 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三、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须作赔偿如下: 1、 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干,每株赔偿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株赔偿15元。 2、 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赔偿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赔偿20元;破坏草坪的,每平方米赔偿40元。 3、 撞坏铁栏栅,每公尺赔偿150元。 4、 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 违反上述规定的赔偿,一律由本人支付,未成年者由家长支付。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管理处奖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相关文件 1、《绿化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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