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炊事员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领导安排。 二、严格做好员工碗筷卫生的消毒工作,做到一洗二涮三消毒。 三、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四、公司每年为炊事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不准在食堂工作。 五、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计划采购,防止浪费。 六、做好各种电器的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炊事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七、按时开餐,午餐时间在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1:30分。不得提前,如有发现按违纪处理。食物品种要多样,努力提高烹饪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组织和监督,考勤以员工个人为基本单位,每月考勤计算起迄日为当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每年考勤计算为本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行政部须于每月5日前将考勤卡汇总,交人事部作为核发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一、基本内容 1、作息时间 (1)每日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00 (2)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2、考勤记录 (1)本公司使用考勤制度,上下班均需实行统一电脑打卡。 (2)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否则一经查实按公司劳动管理奖惩条例处理。 (3)上下班时间以电脑卡记录为准。 (4)每人每月遗漏打卡不得超过3次,违者按制度扣款。 3、缺勤请假手续实行逐级管理 员工向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向主管副董事长、主管副董事长向董事长、董事长向董事长并告知行政部,凡上一级主管说不清员工去向的,一律作为缺勤,查清后按《公司劳动管理奖惩条例》处理。 4、因公外出 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填写《外(公)出单》,并经上一级主管核准签字。各种假期凭证,必须提前一天填写清楚,交上一级主管签字,无法提前请假者,需电话报告,并假后补办。 五、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的,应于次日至行政部前台填写《遗漏打卡证明》并交直接上级主管签字核准,但每月补签不得超过5次,超过次数的按缺勤处理。 二、假别 1、迟到与早退 (1)作息时间规定上班后10分钟未到岗,以迟到论;作息时间规定下班前10分钟离岗,以早退论。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其缺勤半天计算事假,并列入迟到早退次数统计。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者,以旷工一日论。 (3)处理办法: ①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含),每次扣工资5元; 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含),每次扣工资10元; ③迟到、早退达30分钟者,按缺勤半天计扣工资;迟到、早退达1小时者,按缺勤1天计扣工资。 ④遗漏打卡或迟到不打卡者,因公外出或请假而未能打卡者,应于次日经主管补签考勤卡,否则视为缺勤,但每月补签不得超过5次,超过次数的仍按制度扣款。 二、加班加点 1、员工因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申请或被主管领导指派加班加点时,均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由部门主管呈主管董事长核准。 2、员工在完成加班任务后,应在《加班申请单》中注明具体加班时间,并呈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交行政部备案登记,并据此作为发放加班费或调休的依据。 3、 无特殊理由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加班加点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除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外,员工加班加点后原则上由部门主管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 5、部门在一年内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三、公休假 1、本公司工龄三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2、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3、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4、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5、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四、事假 1、请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超过3天至5天的事假由主管副董事长审批,5天以上的事假由董事长审批。 2、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或在外因故负伤的假期,仍做事假处理。
五、病假 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六、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假3天,符合晚婚结婚年龄的员工增加婚假7天(包括公休日,不包括国定假日)。配偶在外地并去办理婚事的,按实给路程假。婚假期间待遇不变。 七、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3天(不包括国定假和公休日)。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八、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父母假,,假期为20天;已婚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满四年的,可享受每4年一次探亲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假期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路程按实际情况给假。 九、产假 女员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并难产增加产假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产假30天。(违反计划生育的分娩除外)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十、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人工流产给假14天,放节育环给假2天,取环给假1天,人工流产并放环给假16天,放环一年内每月经期给假1天,7个月以上的孕妇每天工作时间安排休息1小时。 十二、旷工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旷工论处: 1、未经批准的事假、调休; 2、假报公出办私事的; 3、伪造假期证明,骗取假期者; 4、无任何请假手续缺勤者。 上一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