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物业新闻 | 资料文档 | 法律法规 | 软件下载 | 证书图片 | 物管论坛 | 图书商城 | 培训咨询 | 企业展台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 资料文档 >> 技术潮流 >> 设备设施管理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消防设备管理要求|事故处理         ★★★ 【字体:
消防设备管理要求|事故处理
作者:26989896提供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0    

消防设备管理要求

1.小区内高层住宅所有走口及出路指示牌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停电时仍正常显示。
2.小区内所有消防设备应每月测试一次,如发现故障应马上维修并做好记录。
3.任何消防设备安装于机房内,应每星期检查一次。
4.消防系统警铃应每月测试一次,如有故障应马上维修并做好记录。
5.消防水泵应保持良好状态,阀门没有被人误关及消防水箱水位正常。
6.填写完整消防保养表格。
7.每年应有一次消防演习。

事故处理

1.变压器故障跳闸时,应当手动判断高低压制操作开关,并把分闸制关上,保证其它设备正常供电,之后应及时查明故障原因,并向上级汇报。
2.低压总开关跳闸时,应先把分开关断开,检查无异常后,试送总开关,再送各分开关。
3.低压总开关跳闸时,应先把各功能区分开关拉开,检查无异常后先试分路开关,再试送各功能区分开关。
4.电梯、消防、水泵、污水泵、设备楼双电源故障时应在检查维修自投开关时,将双电源刀闸拉开,验明无电时方可维修(尽快恢复供电)。
5.电容开关自动跳闸时,应马上退出运行,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或短路后方可送电。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