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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业委会如何筹备首次业主大会 | |||||
作者:聂琳琳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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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的业主李小姐所居住的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她想知道首次召开业主大会是如何筹备的? 答:首先,街道办事处应与房地部门一起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房地部门接到有关单位的书面报告或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产生后,房地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将筹备组成员名单(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街道办事处还应参与对首次业主大会的指导工作。筹备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房地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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