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物业新闻 | 资料文档 | 法律法规 | 软件下载 | 证书图片 | 物管论坛 | 图书商城 | 培训咨询 | 企业展台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 资料文档 >> 精华资料 >> 其它资料 >> 正文 |
| 百度主题 |
|
|||||
| 2008年计划生育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5
|
|||||
2008年计划生育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理》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加快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全面提高生育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确保(甲方)与辖区单位(乙方)签定2008年计划生育任期目标责任书。 一、乙方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与任务 二、根据区计生局文件,每个物业管理处配备1名以上计生协官员,对所管理物业范围内居住人员,如违反计划生育,迁入、迁出及新婚、怀孕、生育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变更表》,应每月25日前及时反馈社区工作站,并积极协助处理。 三、管理处应每季度出版一期有计划生育内容的宣传栏。 四、街道办事处对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计划生育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物业管理公司不给予评为“文明小区”。 五、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新闻资讯 | 网站留言 | 网站导航 | 首佳资讯 | 网址大全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
Copyright©2002-2007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 电话:0755--26415018 传真:0755--26415038 邮箱:wyfwgw@163.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现代城•华庭5栋5A | 粤ICP备05051606号 | 站长:风云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