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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文件-文件控制程序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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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与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适用性,防止使用失效和作废的文件。 2.范围 与体系有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QEO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文件等。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文件等;质量管理部负责手册及程序文件的编写。 3.3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如操作技术规程、管理制度、物业服务规范等)的编制、使用和保管,并送质量管理部备案。 3.4质量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和资料、办公室负责物业接收的档案资料、设备部负责物业设备设施档案资料的管理及归案。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与体系有关的文件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等。 4.程序 4.1文件的分类和保管 4.1.1QEO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质量管理部备案保存,总经理确定发放范围,各使用部门设专人负责保管。 4.1.2支持性文件包括标准、工作规范(部门责任制和任职要求等)、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操作规程、QEO管理方案、环境因素评价标准、危险源确定依据等,由各相关部门自行保存,质量管理部备案存档。 4.1.3其他管理文件如各种行政管理制度、外部来的管理文件与体系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由质量管理部登记保存。 4.2文件编号 管理体系文件编号详见《QEO管理体系受控文件编号方案》。 4.3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 4.3.1QEO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质量管理部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质量管理部负责登记发放。 4.3.2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写、审核,管理者代表审批,质量管理部登记发放。 4.3.3质量管理部负责物业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规程、服务方案等技术文件、人员培训计划及部门入职标准的编写、审批和发放。 4.3.4办公室负责采购文件,以及库房管理、搬运、贮藏等管理文件的编写,报主管副总审批,做好存档。 4.3.5设备部负责设备管理方面的文件制定。 4.3.6文件发放范围由审批人确定,并编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控制表》。 4.4文件的标识 4.4.1文件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两类。 受控文件:在公司内部与体系密切相关的,必须在文件封面右上加盖红色“受控文件”印章并编制受控号(或发放号)。 非受控文件:指对外宣传及提供给第二、第三方的文件。 4.4.2自编的文件应以文件编号进行识别,详见《QEO管理体系受控文件编号方案》。 4.5文件的更改 4.5.1QEO管理手册等体系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更改,质量管理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进行修改发放,保留更改内容记录、并填写《文件更改履历表》。 4.5.2其他文件的更改由相应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经主管审批,再由各相应部门指定人员进行更改,发放,并填写《文件更改履历表》。 4.5.3所有更改的原文件必须由相应主管部门收回,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4.5.4当程序文件和QEO管理手册三分之二以上作过修改(通常为9次),或特殊情况需大修改及体系运行满三年时,需进行一次换版处理,换版工作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版本依次为A、B、C……)。 4.5.5质量管理部每年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文件适用性的评审,并作好记录,以确定其有效性,由此产生的更改按本条款4.5执行。 4.6文件的领用 4.6.1文件领用者应在《文件发放/回收控制表》签收栏内签字。 4.6.2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的旧文件并在《文件发放/回收控制表》签回栏内签字。因丢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的文件分发号失效,发放部门做好相应发放签收记录。 4.7文件的管理 4.7.1文件的保存 A.保存在通风安全之处。 B.由本部门保管,质量管理部每年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C.受控文件上不允乱划,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7.2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A.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负责及时从所有发放部门撤消,标识 “作废”,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B.保留的任何作废文件,都应进行适当的识别。 4.7.3文件的借阅、复制 借阅、复制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相关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向资料管理员借阅、复制,复制的受控文件须由资料管理员登记编号,必须加盖红章,否则复印件无效。 4.8外来文件控制 4.8.1外来文件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文件存档登记并保存原件;一般文件发放或传阅相关部门;与物业服务质量有关的文件,经质量管理部整理,主管副总批准后,编发放号,发至有关部门或个人,并保存原件。 4.8.2各部门接到外来文件后,须识别以确保其有效,并报质量管理部存档。 4.8.3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与物业服务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及相关的法规,质量管理部统一编发放号,加盖印章,分发到相关部门使用,并把旧标准收回。负责编制《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一次到标准发行部门进行检索,确保其有效性,并记录检索情况。 4.8.4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与公司相关的环境、安全方面的国家地方的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负责编制《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一次到标准发行部门进行检索,确保其有效性,并记录检索情况。 4.8.5收集内容:国家、地方环境保护及职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 4.8.6各部门要把上述标准及其他与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填入《受控文件清单》并报质量管理部备案。 4.8.7对承载媒体不是纸张的文件(如软盘等)的控制以及其他管理文件的管理,均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质量记录 《QEO管理体系受控文件编号方案》 《文件发放/回收控制表》 《受控文件清单》 《文件更改申请》 《文件更改履历表》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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