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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三级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二、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提交《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三级)(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资料 (1)《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1份);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三级(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7)企业章程; (8)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本市项目的需提供“项目收费清单”一份,外地项目的提供当地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工程、财务负责人员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申报表中人员的顺序装订); (11)所报管理人员的社保单或工资交税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物业管理业绩材料(项目获优文件或图片); (13)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管理制度的目录和最近一季度企业统计报表复印件; (14)单位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2份(复印件),其中一份交我办存档; (15)将(2)-(14)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设封面、目录及页码。 3、审核资料 审核上述资料,并出具回执。 4、现场审核 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5、完成初审 现场审核合格后,填写审核意见,不合格的作退文处理。 6、上报市局 将审查合格的单位资料返还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送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文中心。
三级资质物管企业评定工作运行流程图

注:三级(暂定)资质审查, 不作实地检查。
《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级(暂定)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二、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提交《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三级暂定)(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资料 (1)《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1份);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章程; (7)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工程、财务负责人员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申报表中人员的顺序装订); (9)所报管理人员的社保单或工资交税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管理制度的目录 (11)单位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2份(复印件),其中一份交我办存档; (12)将(2)-(11)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设封面、目录及页码。 3、审核资料 审核上述资料,审核合格的出具回执,审核不合格的作退文处理。 4、上报市局 将审查合格的单位资料返还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送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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