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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解读与案例分析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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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案情摘要: 原告(某村农民)家中饲养了耕牛三头,在农忙季节因有一头耕牛闲置不用,于是租给同村农民被告李某,合同规定租期为1年,租金为400元。在被告租用1个月后,耕牛突然逃亡,被告寻找两天未果,于是双方协商:如果被告不能找回耕牛,则由被告赔偿原告1500元钱损失,并支付交付的租金200元。协议达成后,被告又继续寻找,几天后,终于找到了。被告在将牛牵回家的途中,打听到市场上的耕牛价格已上涨,于是将牛牵到集市上以21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村的张某。被告回家后,谎称耕牛未找到,向原告交付了协议约定的共1700元钱。不巧几天后,原告去邻村做活,在张某家中发现了自己的耕牛,于是要求牵回家中,遭张某拒绝。原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并返还耕牛。 问:1,耕牛突然逃亡后,原告与被告达成新的协议时,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该新的协议属何种性质 2,被告谎称耕牛没有找到,并将耕牛牵到集市上出售,造成原告的损失,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3,若张某的行为属于善意,本案应如何处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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