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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1428号)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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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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