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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业管理不应只是附属品         ★★★ 【字体:
[深圳]物业管理不应只是附属品
作者:未知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0    

母公司政策性破产殃及子公司,北方物管被拍卖一事再次凸显物管独立性问题

5月10日下午,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物业)51%的股权被拍卖,此股权由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持有,因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实施政策性破产,拍卖属于破产程序的一部分。记者获悉,这次是深圳国家一级物管企业股权首次对外公开拍卖,吸引了全国多家房产公司、物业公司到场。不少业内人士均表示,物业管理缺乏独立性,是导致该物管公司本身经营不存在问题,却要被迫拍卖的主要原因。

有猜测北方物业“玩猫腻”

北方物业成立于1997年,属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控股,是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物业类型包括写字楼、住宅、酒店、工业厂房等多种,管理的物业包括国际科技大厦、深圳市供电局岗厦综合楼(高层)、布吉东方半岛花园、南山学府花园等,管理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北方物业以差不多是拍卖底价近10倍的成交价被拍出,而且成功拍得该物业的公司拍卖过程中的志在必得,以及事后的过于低调,导致了业内的诸多猜测。“975万的价格太高,超出了我们很多同行的预料,而且现场看买家举牌都根本没怎么细考虑,所以我们有怀疑是北方物业自己‘左手倒右手’。”一位参与了现场拍卖但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这大概也解释了此次拍卖引起如此大关注的原因。记者曾询问了几位业内人士,他们表示,对于975万的价格确实有些意外。一位原本有意参与竞拍的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心理的预估价位在500万元左右,也猜测到很有可能拍到700-800万元,但“900多万是万万没有想到的。”

“不过关键也要看你怎么看。”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洪泉说,“如果从赚钱的角度来看,这个价格确实高了,但是考虑到市场、品牌甚至企业衔接的部分来看,应该还是不错的。”

物管应有独立社会价值

“说到底,在社会的普遍认识中,物业管理还是一个附属品。”深圳市花样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学斌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提到,“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物业管理应该有独立的社会价值,能够自身盈利,自我发展,高度社会化。”

对此,周宏泉也表示认同,“没有独立性的确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另外,外界对于物业管理的认识不够,也是一个原因。”他认为,这是物业管理从起步伊始决定的。“最开始搞房地产的都是国有企业,后来慢慢地出现了民营房地产公司,然后是民营的物管企业。”但是,社会对于物业管理的认识却没有改变,认为物业管理就应该是服务主体的,是微利的,甚至是不赚钱的。

员工诉求成为矛盾焦点

4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北方物业所在的国际科技大厦三楼,刚出电梯就看到数十名员工在公司门口等待,他们告诉记者,“公司被卖了,我们要讨回自己应得的部分。”

据北方物业办公室人员透露,从拍卖完成开始,员工已经开始陆续罢工。他们关注的焦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除了追讨未支付的社保和加班费,拍卖价高出起拍价的那部分超额价值的分配之外,还包括员工持股24%部分的处理,以及国企员工身份置换问题等。“我们认为,身份置换应当由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处理,不同意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北方大厦,试图采访北方工业深圳公司董事长,但被物业员工称为新公司的“道方达”却大门紧闭,有人开门告诉记者,董事长在其他地方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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