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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江花园开发商状告报社侵犯其名誉权败诉 | |||||
作者:曹晶晶 方丽敏 新闻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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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业主在报纸上刊登《严正声明》(简称《声明》),开发商却把报社告上法院,称《声明》严重失实,报社侵犯其名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声明》内容属实,驳回原告的诉讼。 今年6月4日,广东新快报社(简称报社)应番禺区珠江花园业主梁世勇的要求,在6月4日的《新快报》A26版刊登一份《声明》,称开发商在明知业主大会即将召开的情况下,违法招投标另行选聘物业公司,且开发商实施拆毁业主共用的小区大门,封堵小区主要入口华软通道,圈占业主的公共用地等。 珠江花园的开发商广州市番禺南英房地产有限公司认为该《声明》违背事实,侵犯其名誉权,导致其被读者误认为是黑心开发商,影响其对珠江花园的第二期开发。8月31日,开发商向越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报社停止侵犯,赔礼道歉,赔偿1元。 报社辩称:《新快报》刊登的《声明》一文过程中,主观上尽到了应有的合理谨慎审查义务,没有过错,更谈不上恶意和重大过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报社应业主梁世勇的要求,并在有梁世勇等30个珠江花园业主签名确认的情况下刊登了《声明》,其内容基本属实,报社的刊登行为不违法,主观上没有过错。且该《声明》中没有侮辱、诽谤原告的事实,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其名誉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开发商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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