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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物业公司换不换 业主投票说了算
原物管合同期满后,到底要不要换新物管?应该怎样换?经过4天的业主投票,昨日本该是望江嘉苑小区业主表决是否换物管的日子,可在表决现场,业主们却吵得天翻地覆,吵架的对象不是老物管,而是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致使会议一度无法进行下去。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业主和业委会之间产生如此尖锐的矛盾? 业主情绪激动公证员匆匆离去 昨日一大早,望江嘉苑小区的物管处就被上百名业主围得水泄不通,现场一片喧闹,一些业主情绪激动,几名安保人员不得不站在四周维护秩序。办公室内,20个由公证处贴有封条的木制投票箱整齐地摆放在一张长桌上。 记者经过调查,找到了这场纷争的起源——原来,望江嘉苑小区的物管合同期已于今年10月20日到期,经过业主为期4天的投票,昨日上午本该是表决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子,但一些业主认为,新成立的业委会修改以前的物业服务合同存在问题,修改后的草案也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因此纷纷质疑整个选聘物管的过程。 昨日上午9时许,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赶到现场后,由于业委会成员迟迟未露面,并且一些业主出现情绪失控的情况,公证人员停留一段时间后离开了现场。 “关键问题”缺失 业主有意见 到上午11时,唱票时间已拖后了整整一小时,物管办公室内仍是乱作一团。 入住4年的业主付成群说,由业主共同选聘物管是对的,但业委会修改过的草案不够完善,希望更合理、细化一些,删减一些过于理想化的条款,“可业委会根本未召开业主大会,就突然在10月20日物管到期那天贴出一张通知,要大家投票表决换物管的事情。” 该小区19幢的业主代表胡健说,老物管已管理小区3年了,《物权法》实施后,业主们都意识到小区停车费、公共地带出租的收益等应属全体业主共有,“这些关键问题根本没有明确,希望能在合同里明确物管对小区在哪些方面具有管理义务等内容,并清晰界定哪些公共设施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哪些属于业主。” 据了解,此次需要表决的共有3项内容:是否同意放弃共有物业收益权、是否同意优先和老物管签订合同、是否同意选聘其他物业公司。现场大多数业主认为,共有收益肯定大家都不愿放弃,需要说明的,应该是这些收益怎样支配。 业委会:尽了心还不被理解 面对这一场面,常年从事志愿工作的业委会主任徐君认为,业委会7个成员以前彼此不认识,今年7月大家走到一起,只是想为邻居们服务、帮助大伙儿更好地行使权利。 她说,业委会成立后,当时考虑物管将到期、《物权法》也即将实行,业委会把如何搞好本次物管的选聘作为了头等大事。“我们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修改合同内容、和物管交流、将产生的分歧告知业主……能做的事情都做了。”她说,“小区共有900多户人,不可能每一户都上门交流,毕竟我们还有工作和自己的生活。” 面对混乱和表决的有始无终,徐君对是否是程序上出了问题没有作出正面答复,她显得很无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商量下再说吧。” 表决有了结果老物管继续服务 在表决是否换物管的问题上,业主和业委会僵持了一整天。直到昨晚8点,表决终于有了结果。小区共有900余户住户,收到表决票633张,由于票数过半,表明此次表决合法有效。在是否同意优先和老物管签订合同一项上,有604票表示赞成。老物管将继续为业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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