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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人与自然小区业主自治 凑钱聘请保安上岗 | |||||
作者:王玉波 新闻来源:生活新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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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白龙路“人与自然”小区的业主们,在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与自然”管理处(以下简称恒基物业)停止物业服务活动后,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业主自发出钱,聘请的保安已于昨日零时正式上岗。这是自物权法实施以来昆明第一个宣布“自治”的小区走出的第一步。 相关链接: “自治”第一步:小区请进15名保安 2007年7月6日,经过层层审批,经盘龙区人民政府、盘龙区房产管理局批准,“人与自然”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同年10月13日20时许,昆明市白龙路“人与自然”小区业主会所灯火通明。63名业主委员会成员、栋长和业主代表齐聚一堂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主任李迪宣布:“小区业主今天正式宣布自治!”如今,小区已经请来新保安,正式走出小区“自治”第一步。
“人与自然”小区的保安在小区内巡逻 昨日虽然是元旦,但业主委员会的张副主任依然在忙碌着。在“人与自然”小区的业主会所,一些业主陆续来交100元钱。 在恒基物业于2007年12月25日贴出宣布将于2008年1月1日零时停止小区所有的物业服务活动的公告后,业主委员会召开了紧急会议,并于2007年12月29日向业主发出了紧急通知,称为了维护业主的财产安全,请各位业主每户先垫出资金100元作为暂时服务经费,由业主委员会临时聘请保安人员来小区站岗巡逻。 张副主任介绍,自12月30日以来,已经有210多户业主自愿交了100元钱,现在还有业主来交钱。他们从昆明保安(集团)晋宁保安有限公司聘请了15名保安,这些保安已于2008年1月1日零时正式上岗。 由于以前的物管的保安还没有搬走,保安的住处临时安排到业主会所。带队的余学武队长介绍,他们昨日晚才到达该小区,并于1月1日零时投入工作。“小区有个食堂,但以前的保安还没走,现在我们的饭只能自己解决,以后可能会在食堂开饭。” 完全“自治”:“路依然很漫长” “老物管还没有搬走,服务已经停了,他们也没有跟我们办理任何交接手续。”张副主任说,“他们说还有30多万的物业管理费没有收回来。” “谁欠你的,你找谁去收啊,也可以通过相关诉讼程序,但不能老占着业主共有的物业设施啊。”张副主任介绍,“小区出现的业主欠物管费的问题,只是债权债务的关系,物管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没有被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而做好与业主委员会和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工作,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资料交还业主委员会。” “虽然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但诉讼费哪里来?”业主委员会杜副主任表达了忧虑,“况且,等判决下来,至少要一个月吧,最后法院强制执行,但这一个月小区怎么办,谁来管理?” “现在虽然保安请来了,但这只是权宜之计。”杜副主任介绍,“物管突然宣布停止服务,现在才一个星期,我们需要做的事情很多。1月1日零时,小区里所有的公共照明设施全部断电,漆黑一片。业主自发组织了巡逻,晚上是昆明最冷的一天啊。老物管还将公共设施的一些条凳、警示牌都取走了。” 下一步怎么走?如何实现真正“自治”?曾经召开的业主委员会一致认为借鉴物管管理模式,聘请保安负责小区治安,成立自己的家政公司来负责小区绿化、保洁及日常维修,到公安部门申请停车收费许可证,自己收取占道停车费。在收取每平方米0.75元的服务费(以前称物管费)后,其余的占道停车费归全体业主,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用于公共设施维护、添置设施、提高业主福利、保安及家政公司人员工资等方面,而且每半年公布一次账目,做到公开透明,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 “真正自治的路还很漫长!”杜副主任表示,“我们计划通过竞标的方式让优秀的物管公司进来。但现在的问题是,还有一些业主不愿意交钱,一切都是空谈。” 至于恒基物业还没搬走的问题,由于记者在小区没有找到物管的负责人,因此对他们的看法不得而知。 “现在最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张副主任表示,他们将找政府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与恒基物业的主管部门积极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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