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物业新闻 | 资料文档 | 法律法规 | 软件下载 | 证书图片 | 物管论坛 | 图书商城 | 培训咨询 | 企业展台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 物业新闻 >> 物业管理新闻 >> 正文 |
| 百度主题 |
|
|||||
| [昆明]新迎部分业主又举"自治牌" 这是少数人的闹剧? | |||||
作者:李懂 新闻来源:彩龙中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7
|
|||||
|
自管委和保安公司签订协议 记者 张悦/摄 昨日上午,在新迎北区十组团的大院里,数十业主聚集一处,参与成立新迎北区八组团、十组团联合自管委员会,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而在去年11月10首先成立的新迎北区九组团中间庭院和北组团中间庭院曾表示,要在今年元月1日接手小区自行管理却因故流产。 部分业主:不满物管要自治 建于1995年的新迎北区是一个老小区,由多个组团组成,目前由承杰物业公司在管理。部分业主称,非常不满现在的小区物管公司的管理,他们提出了很多理由。像小区里经常被盗,有时一个院里一次就丢失五六辆电单车。小区的公用设施坏了也没有人来修一下。还有小区的脏乱差也没有人来管,部分看大门的人拖家带口,聚众赌博,对进入院里的人不闻不闻。还有就是新迎北区900个左右的车位费由物管收了自用,也不对账目有一个公开等等。 由于对现在的物管不满意,从去年《物权法》颁布实施以来,新迎北区的部分业主就纷纷成立自管委员会。去年先是九组团的部分业主,后是北组团的部分业主,昨日是八组团、十组团的部分业主,他们都搬出了《物权法》的第81条规定:业主可自行管理小区。 自管委员会成员耿某说:“承杰物业代管小区没有签过任何合同,他们管理小区已不合法。现在经过调查,八组团和十组团除商户外,共有1382户,其中空宅278户,见到业主851户,同意鉴字自管的有803户,达到了94.36%。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要达到50%的要求。” 自管委员会对于今后小区的管理非常乐观:“首先,是大家出工出力,不交物管费。第二,是卫生费按实际列支。第三,是公共部位收入归广大的业主并用于庭院建设管理的费用开支。”并表示,春节后,将对八组团、十组团接手管理,包括进驻他们聘请的保安。他们还要和盘龙环卫签合同请人来保洁,最终的目的是让现在的物管撤出。 物管:这是少数人的闹剧 昨日的八组团、十组团联合自管委员会成立大会有承杰物业公司的人到场查看。对此,承杰物业公司房管部的负责人尹女士说,这是少数人的意愿,并不代表大多数业主的意愿。要求成立自管委员会的个别人长年拖欠物管费,他们这样做是借口不想交纳物管费,搞乱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 尹女士说,目前新迎北区的物管费是每平米0.23元,属于很低的,但是仍有个别业主拖欠不交。在2007年12月1日,承杰物业公司就物业管理及收费的问题,向小区业主发出了《致业主的公开信》3000份,收回2424份,其中同意他们公司按现有管理模式及收费标准延续管理的有2245份,占总户数的61.2%,同意将小区停车费收益归业主,同时上调物管费为0.39元每平米的125份,占总户数的3.4%,弃权的有54份。尹女士说,将继续做好新迎北区的物管服务。 背景 先期自治未兑现 去年11月10日,首先成立的新迎北区九组团中间庭院和北组团中间庭院曾于去年12月22日向市政府、盘龙区东华办事处等部门发备案函称,“拟订于今年元月1日接手实施管理……并提前函告物业服务主管部门盘龙区房管局业主管理办公室,由于该物业公司与本庭院无服务合同,现属于无权代管,问题较多,只有烦请贵处通知其门卫届时交接退出。” 昨日,当记者到达九组团中间庭院和北组团中间庭院时,承杰物业公司仍在管理着该小区。而原来的九组团中间庭院自管委负责人曹师傅说:“现在物业公司没有退出,所以就没有接手。” 而此前,盘龙区房管局业主管理办公室马主任对于业主自管曾发表意见,“物管工作必须有相关资质的物管企业才能进行。整个新迎小区是一个整体,供电、供水、供气互相连通,周边设施的划分和管理将如何明确?一个庭院以何种身份分离出来?这些关系并没有解决好,这样做操之过急。” 首个自治小区面临困惑 去年10月13日晚,昆明市白龙路人与自然小区宣布自治,成为物权法实施后昆明首个自治小区。然而,炒掉物管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自治道路一波三折,并不平坦。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不撤离,并于今年1月1日零时中止所有服务,停止公共照明,还将保安室、监控中心贴上封条,不移交手续,使小区管理陷入混乱。业委会说,采取何种方式管理小区,要由业主说了算,可能最终还是要通过竞标方式挑选物管公司进行管理。目前,最紧要的是要得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
|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新闻 | ||
| [北京]名佳花园小区业主自治… [江门]小业主自治还能走多远… [郑州]百兴家园小区宣布“自… [南昌]业主自治 真能让业主更… [济南]太平洋小区物业合同到… [济南]汇统花园小区业主自治… [济南]艾菲尔花园小区放弃自… [贵州]万东花园“业主自治”… [青岛]银河山庄小区业主自治… [宁波]丹凤社区居民"炒"掉物…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新闻资讯 | 网站留言 | 网站导航 | 首佳资讯 | 网址大全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
Copyright©2002-2007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 电话:0755--26415018 传真:0755--26415038 邮箱:wyfwgw@163.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现代城•华庭5栋5A | 粤ICP备05051606号 | 站长:风云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