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物业新闻 | 资料文档 | 法律法规 | 软件下载 | 证书图片 | 物管论坛 | 图书商城 | 培训咨询 | 企业展台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 物业新闻 >> 物业管理新闻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郑州]交停车费安全没人问 一家属院业主投诉物业服务           ★★★ 【字体:
[郑州]交停车费安全没人问 一家属院业主投诉物业服务
作者:王文凯    新闻来源:河南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自家门前停车每月要交停车费,但要是发生意外物业却不管。”业主张先生觉得这钱交得“很冤”。

    张先生家住中建七局安装公司家属院,2月26日,他一下楼发现自己的车窗被贴上一张催交停车费的通知。通知上说,院内有车的业主,2008年如未交纳停车费,需“速到物业公司交费”,3月1日起家属院将凭证件出入。通知落款是“安装公司物业公司”。

  令张先生生气的是,他去交纳停车费时被告知,如果车辆在停车期间有任何受损甚至丢失的意外发生,物业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交了停车费,有意外他凭什么不管?”张先生表示不解。

  记者昨日在该家属院看到,院内的车都随意停在楼与楼之间的路上,地面上没有用线划出专门的停车位。记者在院内转了近三个小时,也没发现有保安巡逻。

  张先生说,去年他交了一年的停车费,可物业公司根本没安排保安巡逻,家属院里自行车、电动车经常被盗,即使把汽车停在自家门前也不放心。

  通过询问,该家属院多位业主都证实了张先生的说法。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家属院共11栋楼,近百辆车,物业公司每个月在停车费上就可收入3000多元。“可他们开的都是白条,根本不给发票。”

  昨日下午,该家属院东门门卫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集体旅游”了。

  郑州市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伟认为,物业公司既然收了钱,就要对车辆的保管负责,保证车辆停放安全。业主车辆若发生被盗等意外情况,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广州]金满苑小区业主维权连…
    [乌鲁木齐]嘉和园小区业主不…
    [杭州]景芳六区小区业主交了…
    [武汉]物业强行“收容”自行…
    [天津]富力城小区开征停车费…
    [北京]通典铭居小区业主接连…
    [郑州]秦兵律师:成立业委会…
    [烟台]律师:物业收取了停车…
    [太原]兴华苑社区丽日小区物…
    [长沙]枫林美景小区室外停车…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