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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兰州]物业撑腰“砂家帮”称霸小区 业主在外买砂难进小区门           ★★★ 【字体:
[兰州]物业撑腰“砂家帮”称霸小区 业主在外买砂难进小区门
作者:曾梧桐    新闻来源:兰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6    

  买砂子、水泥必须要买他们的,搬运材料、家具上楼或清运装修垃圾必须用他们的人。这是近年来出现在一些新建居民小区里的怪现象,很多人说这种现象是“欺主霸业”行为。连日来,记者根据日前安宁一住宅小区部分业主的类似反映,展开了采访调查。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守在小区门口称霸的“砂家帮”多有物业公司在背后撑腰。

    现象 在外买砂子难进小区门

  近日,本报先后接到安宁一小区部分业主的反映称,近期,他们准备对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可是,当他们从外面联系购买了砂子、水泥,销售人员上门送货时,却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拦在了小区大门外。提及原因说是物业有规定,业主装修时必须购买小区内销售的同类产品。听了拦车人的解释后,他们心想反正用谁的产品都是花钱,既然小区里有从家门口买也是一样的,而且还方便些。于是,便决定从小区里的商贩手里买砂子、水泥。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外面的商贩出售的1方砂子,如果用25公斤面粉的袋子装能满满装28袋以上,而小区里的商贩出售的1方砂子,虽然用的袋子是一样,装的袋子数量也一致,但是每个袋子里装的砂量只有半袋。对此,很多业主觉得上当,表示不满。

    后来,一名姓张的业主联系小区附近的商贩购买砂子、水泥,可是,对方一听买主的所在小区后,说什么也不愿意把产品卖给他,原因是他们卖出的产品根本进不了该小区的大门。

    对此,部分业主称,作为业主,现在采购了物资却进不了自己小区的大门,真让人太气愤了。

  调查 八成新建小区有“霸主”

  记者走访后发现,像安宁这个小区的业主张先生等人遇到的“欺主霸业”行为,在兰州其他一些新建住宅小区里也有存在。提到小区里的“欺主霸业”事件,家住大砂坪一新建小区的部分居民情绪有些激动地说,他们小区是两年多前业主开始装修入住的,当时,从部分住户开始装修起,小区里就出现了一帮揽活的民工。从砂子、水泥、装修材料、家具搬运到装修垃圾清理,样样都干。民工里有一个工头统一负责安排,每当有业主买砂子、水泥等装修材料雇车往家送时,他们就团团围住要强行揽活,如果看见业主从小区外面领来搬运工,对方就采取恐吓等手段,迫使搬运工离开现场。有的因此和业主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假如发现有装修人员或业主雇用外面的民工清理装修垃圾时,他们立即上前“过问”,同时告诉对方说,自己才是该小区的“专业服务人员”,责令其不要多管“闲事”。

    据了解,除了以上“霸王”服务内容以外,近年来很多小区还出现了业主在外购买砂子、水泥进不了小区大门的现象。还有的小区已出现了下水疏通、管道维修等“霸主”,他们“承揽”了整个小区的对口服务项目,平时不准外人插手。

    记者走访城关、七里河、安宁等区发现,八成以上的新建小区和在建小区都曾遭遇和正在遭遇这类“欺主霸业”行为的无理阻挠。

  相关部门 遭遇“霸主”阻挠可投诉

  业主遭遇小区“霸主”的阻挠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记者采访了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的有关人士。据曹副处长介绍,装修房屋所用材料的选择,业主有自愿选择的权力,物业公司不能强制业主购买使用他们所销售的产品。并且,国家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里面,没有具体的相关条文规定业主不可以从外面购买装修材料。他认为,业主和物业公司因小区存在“欺主霸业”行为而产生矛盾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大多数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等入内,为的是保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所谓的“霸主”行为实际上就是物业公司通过一定手段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业主在外面购买装修材料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临时用工人员进出小区,这种现象有可能会给小区的公共设施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这一点来讲,物业方就觉得自己的这种“霸主”行为是合理的;二是对于业主来说,其花钱买了房子就成了小区的业主,装修材料、家具等的选择购买、拉运、搬运及装修垃圾的清运等,在哪里购买,请谁搬运,这些都应由自己说了算,物业部门采取强制性的“霸主”行为是给业主生活设置障碍,是在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过,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适合自己的相关规定,同业主达成一致协议或约定,确保业主自主用工时能够遵从小区的规定,以免给公共设施安全带来隐患。这样,可以减少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与摩擦。

    说到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题时,曹副处长称,面对小区的“欺主霸业”现象,业主一旦与物业公司就此发生冲突,可以向房管局信投处进行投诉。该部门接到反映后将派人帮助协调解决,并通过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视情节轻重,责令其整改,从根本上保障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物业管理法规需要完善

  对此,甘肃雪云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称,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条款没有涉及到关于物业给业主带来生活不便及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制约。由于以上规定比较笼统,没有细致具体的约定,因此对于小区物业给“霸主”背后进行撑腰行为的管理,要看在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没有具体规定,否则没办法加以制约。他们认为,目前的行业管理法规,应增加对小区“霸主”给业主带来不便及损害其合法权益行为的管理及处罚的内容。同时,作为物业服务单位应增强自律意识,始终以方便业主、不损害业主利益为前提,做好本职工作。

[兰州]物业撑腰“砂家帮”称霸小区 

漫画/韩征

  揭秘 物业公司策划“霸王”服务

  作为业主,花了钱买了开发商的房子变成了房屋的主人,为何在购买了装修材料却被拒之小区门外?

    谈到这个话题时,一些居民无奈地说,其实,明眼人都知道是咋回事。家住城关几个新建小区的住户们透露,小区之所以会出现“欺主霸业”行为,根本原因还是小区的物业部门或有关负责人从中作怪。所说的怪就是物业部门或其负责人直接或间接“参与”演绎了“霸王”角色,有的物业直接跟小区“民工专业服务队”的负责人和销售装修材料的商贩收“管理费”,有些商贩直接由物业或物业负责人“遥控”,对外说成是商贩自己经营,对内则是物业部门或其负责人在投资操纵,所挣的利润都归物业部门或物业负责人所有,雇用的看摊人只拿薪酬。所以,当业主从外购买了砂子、水泥等运进小区时,就遭到那些不明身份者的大胆阻拦;当业主雇用外面的民工帮助清理家里的装修垃圾时,便遭到自称是小区“民工专业服务队”人员的无理干扰;当业主从外找来民工帮助往楼上搬运装修材料以及家具时,才会被蛮横赶走。

    记者通过在几个小区物业公司工作的朋友了解到,业主遭遇的各类“霸王”服务内容,其实都是物业公司或公司领导为了获取利益而“策划”的。那些无理阻挠的民工及其负责人,说穿了都是他们仗着物业以及负责人在背后撑腰,才显得那么猖狂。

    据称,一个新建小区,从其竣工开始到业主开始装修入住,约持续一年时间。物业公司征收“管理费”的标准一般约定得比较固定,每月在1000-2000元不等(其中,不含私下给物业负责人的好处费)。只要民工服务群体的负责人交清了约定的费用,物业领导就允许其驻在小区里采用各类手段垄断“揽活”,其他同类服务人员是无法进入小区挣钱的。而垄断者在与业主讨价还价时,故意将价格抬得很高。其实,从外面雇一个民工要省近一半的报酬。因为再找不到第三者和其进行价格竞争,所以业主们只能雇用高价劳动力,犹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如果有业主遇到这类遭遇找到物业反映时,有关人员便按照事先约定的“答复”给予搪塞,比如,在业主面前责骂“霸主”,并承诺将尽快帮助协调等。这样既不得罪“霸主”不影响“收入”,也不会伤了与业主的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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