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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小区物业能否提前预收一年物业费? | |||||
作者:黄振琳 新闻来源:楚天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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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交清一年的物业费,岂不是没有制约物业公司的措施了?近日,面对上门催收物业费的工作人员,武昌友谊大道一小区居民陆女士质疑。记者发现,眼下江城不少小区收费难,物业公司要么提前“征收”一年的费用,要么推出一次性缴费一年给予一定优惠的激励措施。 陆女士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频频换人,近几天来催费的工作人员她并不认识。工作人员希望她把未来一年的物业费提前缴纳。但陆女士只愿意缴第三季度的物业费。陆女士介绍,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指定的,服务并不到位。除了交房时提前缴了一年物业费外,很多邻居都是按季度缴纳,还有一些邻居因对服务不满,一直拒绝缴费。尽管陆女士不愿拖欠物业费,但她也不愿意一次性提前缴一年的费用。 同样面临这个问题的还有武昌雄楚大街一小区的居民。该小区李先生介绍,不想提前缴纳这么多费用,主要是考虑目前物业服务太差,万一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物业公司,自己的钱很难追讨回来。他认为,物业公司也无权一次性提前收取这么多费用。 为了激励业主缴费,不少小区采取了种种措施。如一次性预缴全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可免交一个月费用或提供多项免费便民服务。但很多人对此并不领情。 上述两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表示,按照《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物业服务费用,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他们的做法并不违规,而预收费用,主要是因为收费难。部分业主欠费时间长、费用多,他们不得不预收部分费用维持运转。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一位负责人称,目前,武汉部分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甚至不足30%。收费难导致一些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下降,而服务下降,又使得更多业主欠费,已经进入恶性循环。当务之急需要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小区则要成立业主大会,对物业公司服务、物业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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