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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康城小区业委会拟请物业分担员工薪金引争议 | |||||
作者:许珈 新闻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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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康城业委会有意聘请一位常务工作人员,负责业委会账目管理,接待业主投诉等事宜,月薪为2000元。同时还将另聘一位法律顾问,每年需支付其2万元。但由于资金有限,业委会有意请物业公司共同分担员工薪金。然而这一设想却使得小区业主们质疑,纷纷担心业委会会“吃人嘴软”。 招聘人员“不只是文书” 近日,在搜房网上海康城业主论坛上,不断涌现有关康城业委会是否需要聘请文书、是否应该要求物业提供资金补助的帖子。 小区业主张民(化名)告诉早报记者,业委会中本就应该有人负责拟写公告,整理档案等工作,根本无需再另聘文书。同时,根据《上海康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委会聘用工作人员的津贴暂定为每年30000元,其中法律顾问一名,财务人员一名,并未提到要聘请文书。 对此,业委会委员纪先生表示,由于业委会委员中有部分在职人员,没有太多时间管理业委会的事务。因此,目前正计划聘请一位日常工作人员,除了要管理业委会的账目之外,还要接待业主的投诉、建议,然后跟踪处理,因此并不只是“文书”而已。 业主担心“吃人嘴软” “小区业委会与物业之间应该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不应该有钱财方面的瓜葛。”上海康城小区业主张民对早报记者说。 张民认为,如果业委会要进行招聘应该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决定。而且一旦业委会与物业之间有了金钱关系,在监管方面就很难保证公平、公正。 对于这一担心,纪先生则认为“没有必要”。首先,是否要与物业共同出资尚在讨论之中,并没有最终确定。其次,“业委会是业主们选出来维护业主权益的组织,业委会人员做事都是从业主的利益出发,绝不会牟取私利。” 业委会委员纪先生坦言,业委会并不是不愿意召开业主大会,鉴于康城小区人员众多,不可能凡事都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这样只会使得各项工作“难产”。而根据《上海康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业委会每年有3万元资金可用于招聘工作人员。因此只要不超出这一范围,聘请人员就是业委会职权之内的事情,无需召开业主大会。 ◇律师说法 业主可召开大会投票决定 宋安成律师表示,由于《上海康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已经有相关招聘人员的规定,那么业委会在不超出规定标准,不动用小区业主其他公益性收益的前提下,招聘文书的确可以不通过业主大会。 而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只要物业公司是自愿承担一部分员工薪资,并且也不影响物业管理水平,这也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业主在业委会招聘工作结束之后认为此决议不适当,只要有20%业主的提议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投票来否决业委会的决议。此外,如果反对的业主人数并没有达到召开大会的标准,那么这部分业主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限制业委会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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