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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交警进小区执法后续:南京市交管局已经承诺不进封闭小区执法 | |||||
作者:扬子晚报 新闻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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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小区违停”事件昨日告一段落。当事车主张世亮告诉记者,在这次事件之前,公众对“封闭小区”、“道路”等概念比较模糊,导致个别执法人员产生偏差,是可以谅解的。再加上南京市交管局在这次事件发生后,已经承诺不进封闭小区执法,公众的权利已得到保障,个案诉讼的意义已不大,所以他这次放弃了起诉。不过如果交警以后再进入小区内贴罚单,他仍将诉之法律。 车主:谅解个别执法人员,并保留“再次诉讼” “小区违停”的车主张世亮昨天告诉记者,对这次事件不再采取诉讼的手段。张世亮说,在这次“小区违停”事件之前,公众对“封闭小区”、“小区内部道路”等矛盾没有真正触及过,概念比较模糊甚至有争议。而“社区民警管交通”涉及的恰恰是背街小巷、社区等“边缘地带”,与小区道路紧密相接,所以,个别执法人员产生偏差是可以谅解的。 “再加上南京市交管局在这次事件发生后,已经承诺不进封闭小区执法,我本人个案的诉讼意义就不大了”。张世亮认为,既然广大业主的权利风险已经消除,公众的权利已得到保障,有关的法律概念也已得到澄清,他这次的维权行动就已经达到了目的。不过,张世亮表示“不放弃再次诉讼的权利”。他认为,专家已对“小区内部道路”予以了肯定,又明确了出新的老小区的日常管理也由业主说了算,那么交警以后再进入小区内贴罚单,就是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将诉之法律。 专家:出新老小区道路管理应由业主说了算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专家一直关注“交警进小区贴罚单”的报道,昨天得知南京交管局明确表态,交警不进封闭小区贴罚单之后,这位专家表示,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很明确,不包括居民小区内部通行的道路,也就是说,“居民小区内部道路”不属于交警的职权范围,交警进来执法,就越权了。 有关专家同时表示,虽然对于封闭小区和半封闭小区,法律上没有这样的概念,事实上也比较难界定——而且由谁来界定,国家也没有这方面的规范,导致在理解和实际操作中会存在偏差,但是,按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警管理的应该是“公共道路”。也就是说,交警能否进入执法,关键看是不是“公共道路”,是不是用于解决“公共交通”,而不是看小区自身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一些出新、改造后的老小区,内部道路权属归于国家,但是日常管理仍应由业主们说了算,“车辆怎么停放”应由业主们来定。业主们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来管理,但不能委托交警或民警;交警、民警作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也不能接受这种委托。 这些出新、改造后的老小区如果因一时管理不到位、门卫没盘问或阻拦,导致社会车辆从小区道路通过了,也不能由此就认为这是“公共道路”,交警也不能就此认为可以进来执法、替业主们管。换个角度看,如果这样的小区道路被视作“公共道路”,任由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那么小区居民也就丧失了安全感,一旦出现问题,就更难解决。 声音:交警管理不能一“贴”了之 记者昨日浏览网民对此新闻的回复,注意到有一种声音比较“主流”,那就是希望交警为市民服务时改善技巧。例如,本报报道的这个案例,从照片上(见右图)可以明显看出来,张世亮的车紧靠路牙停放,并未影响到交通。此外,该路段只有黄线,没有禁停标志。“小区内停车位本来就紧张,几十名业主在这条路上停了一年多,道路宽敞、停放合格,从未影响过交通,这种情况下,警察应该实事求是。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画了线,就算违停。”一位自称了解内情的网友这样说。无独有偶,西祠上最近有篇反映差不多事情的帖子“很红”,内容是:一辆私家车停在南京清江新寓小区门口,该地段地上无黄线,也无禁停标志。车主进小区喊个人,就几分钟的工夫,出来时就被贴了违停。车主是凤凰花园城的业主,他在自家大门口也曾被贴违停。该车主说,“小区内无停车位,晚上就停在东门口(力小),后来不让停了,地上画上黄线了,就转到大门口这边,既没有画黄线也没有禁停标志,为什么突然又开始贴单呢?当时一条边,有几十辆车都被贴上了违停单,请问我们的车停到哪里呢?” 网友跟帖回复中,有位家住南京龙江的业主说自己很幸运,因为当地的交警非常人性化。他住的是2002年交付的小区,配建车位实在太少,因此业主们都把车按顺序停在路边,交警和业主们有了“默契”:一般早上9点前、晚上5点后都不贴罚单,除非你在白天时段影响道路交通才会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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